“我是警察……”
“15万。”
女人双手交叉抱在胸前,指尖捻着眼镜腿,轻微晃动着,脸上挂着一抹淡淡的自信。她说的是纯正普通话,应该不是香江本地人。
“不好意思,我暂时没有这个打算。”
凌云向后退去,不打算跟这个女人继续纠缠了,尽管她长在了自己的心巴上,但他不会为了区区五斗米而折腰。
“你不是为人民服务么?”女人追上前,“为我服务就不是为人民了?”
凌云站定脚步:“美女,你这么有钱,为什么非要找我呢?”
“没什么,只是觉得你跟我很有缘,算是看对眼了。”
“我现在的工作很重要,恕我无法满足你的条件。”
“你叫凌云是吧,杂物科的?”
凌云凝眉,很快意识到刚刚自己打开警官证的时候,被对面这个女人看到并记住了。
“凌云,警号JC87555,如果您有什么意见,可以随时到各警署报案室投诉。”
凌云转身离去,没有再与她有过多纠缠。
“凌警官,我们会再见面的。”
凌云没有回头,只是举起手示意了一下。
倒不是他有多么正直,单纯是觉得这个漂亮的女人有些过于过主动了,指定没安什么好心。
女人目送着凌云离开的背影,唇角微微牵起。
随后,她打开手机备忘录,拨打了一个电话。
上面的备注名是六个字——警务处刘处长。
回到酒吧后,才发现李耀祖跟老板娘都不见了。
一个酒吧打工的小弟跑了过来,说让凌云先行回去,明早李耀祖自己打车去上班。
凌云不抽烟,但他随身都带着,给小弟拿了一根。
小弟道了声谢,习惯性地点燃放进了嘴里。
“我们头儿跟你们老板娘是什么关系啊?”
“凌警官,浩南哥之前跟老板娘是夫妻关系,只是后面两个人又离婚了,但是情一直没断。”
好家伙,敢情还是前妻啊!
以李耀祖当年的光辉事迹,身边肯定不缺女人,却还是如此专一,不愧是吾辈楷模。
凌云又跟小弟聊了几句后,将李耀祖的车钥匙丢给了小弟,自己叫了辆的士,到养老院门口开着自己的车回了家。
凌云本打算悄悄回屋不惊醒陶莹儿的,不料被她抓了个正着。
陶莹儿一把拉住凌云,在他身上闻了半天,一脸嫌弃道:“你喝酒了?喝酒了还敢开车!”
凌云之所以坚持酒后不开车,单纯是因为陶老爷子的干儿子酒后驾车进去了,幸亏没有血缘关系,否则凌云想要当警察都当不了。
“没,陪李sir去酒吧转了一圈。”
“你们杂物科还巡场子吗?”
凌云似是想到了什么,笑容古怪:“你还真别说,就是巡场子……”
听着儿子说出来的话,陶莹儿甚至怀疑凌云是不是喝多了。
“你是说,你现在的上司,是咱们铜锣区之前的老大浩南哥?”
“是啊,我没必要骗你。不说了,我先去洗澡了,明天还得早起呢。”
凌云将上衣和西装脱了丢在沙发上,光着上半身走进了浴室。
陶莹儿刚想追进去,结果发现凌云从里面把门反锁了。
“臭小子,就是这么对付你老娘的。”
陶莹儿风情万种地翻了个白眼,拿起凌云的衬衫,准备帮他手洗一下挂阳台晒去。
一夜无梦,第二天一早凌云恢复了不少精神,以饱满的状态上班去了。
等他到单位的时候,李耀祖不出意外的还没有来,发的信息也无人回复,估计还在睡觉。
小明打着哈欠从房间走了出来,跟凌云叫了声早,双眼无神地坐在椅子上,一看昨晚肯定熬夜了,兴许一个人还做了什么手艺活儿。
凌云打开笔记本开始写报告,昨天两件事,背后都有着阿飘的身影,但他不能如实汇报,只能像自己看过的卷宗一样,写成了较为委婉的说辞。
他在写的时候脑子里一直在回忆着昨晚出警时遇到的情况,所以写的很慢,敲完最后一个字后,也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了。
“小明哥,你吃什么,我请你啊?”
“不用了,我那儿还有些泡面快过期了,待会儿泡着吃就行。”
小明的性格比较孤僻,凌云也没强求,一直吃外卖也不太好,就打算出去吃点。
手机铃声响起,凌云拿起来一看,发现是一哥打来的。
“喂,小凌啊,吃饭了吗?”
“还没呢刘sir。”
“你这几天应该不忙吧?”
凌云撇撇嘴:“刘sir你也知道的,我们这里确实不怎么忙。”
“嗯,是这样的,这几天你手头的工作就先放放,我需要你保护一个人。”
凌云心中突然咯噔了一下,回想起昨晚酒吧外的遭遇,他总觉得有些不妙。
“是一个内地过来的大老板,打算在我们这里举办一场慈善拍卖会……”
“冒昧的问一下,那个老板是男是女?”
“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士,叫做太叔莺。你是她亲自点名的,甚至连你的警号都报出来了。这场拍卖会规模很大,上头高度重视,所以在太叔女士留江期间,你务必要做好保护工作,这是命令,听明白了吗?”
凌云眼前一黑,不用说,肯定是她!
“明白了。”
这是一哥的命令,除非凌云不想干了,否则就得听从吩咐。
那边又交代了一些事情,放下电话后,凌云坐在椅子上许久都没缓过来。
不是,这算个什么事儿啊?
有钱就了不起啊!
想想也是,香江这边的社会结构跟内地不太一样,有钱还真就了不起!
手机铃声又响了,这次是个陌生号码。
“喂,哪里?”
“是凌警官吗?”
女人熟悉的嗓音传来,凌云轻声应了一下。
“我现在就在铜锣区的豪希酒店,你到了以后先过来试下衣服合不合身……对了,你应该还没吃饭吧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行,换了衣服以后跟我去吃饭。”
凌云无奈地叹了口气,希望这位内地来的太叔女士不要给自己准备什么奇奇怪怪的服装吧。
来到豪希酒店后,楼下大厅内一个看起来很干练的女子迎了上来。
“凌先生是吗?请随我来。”
这个女人应该是太叔莺的秘书,凌云没多想,跟她来到了顶楼的总统套房。
“凌先生请吧,总裁就在里面。”
“不是要先换衣服吗?”
“衣服也在里面。”
秘书敲了敲门,太叔莺从里面把门打开了。
“凌警官,我说过,我们会再见面的。”
凌云皮笑肉不笑:“在您留在香江这几天,我负责保护您的人身安全。”
“可不是几天。”
太叔莺将门关上,好看的下巴冲着沙发上扬了扬:“那几套衣服你试一下,都是按照你现在的规格尺寸买的。”
凌云也懒得问她从哪儿知道的,反正他的档案对太叔莺而言应该不算什么秘密。
这里有便装也有一些正式场合穿的西服,质地相当之好,一件衬衫的价格都得大几千,凌云一个月的薪资够呛买一套,还不算外套。
凌云拿起衣服,刚想走向卫生间,却被太叔莺拦住了。
“就在这里换。”
“太叔女士,男女有别,这不太好吧?”
“你以后可是要贴身保护我的,这点算什么?”
凌云盯着太叔莺看了片刻,见她暧昧地看着自己,隐隐感觉腰子有些危险。
糟,这女人不会是看上自己了吧?
算了,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也没什么吃不吃亏的,凌云拉上窗帘后直接脱掉了身上的衣服,只留下袜子跟短裤。
看着凌云精壮的身材,太叔莺本能地咽了口唾沫。
这一细节也被凌云瞄到,更加深了他的猜测。
等凌云换上便装后,整体的气质都变了,从刚刚的警员换成了邻家大男孩,整个人看上去人畜无害。
太叔莺分外满意,走上前借着帮凌云整理为由,对凌云上下揩油。
“凌警官,你经常健身?”
“之前有,现在忙了以后就闲置了。”
“那你身材保持的蛮好,当警察很辛苦吧?”
凌云咧咧嘴:“还好。”
太叔莺后退几步,仔细端详过后,又拿出一款男士墨镜给他戴上,随后自己也戴好墨镜,挽住了他的胳膊:“今后,你就以我男朋友的名义陪着我,称呼上也要改一改,不要露出马脚。”
男朋友?果真是馋我身子!
不过有任务在身,凌云也没反对:“那我以后怎么称呼你?”
“叫我莺儿。”
莺儿?凌云总觉得这个称呼很熟悉,但又说不上来。
“你就叫我阿云吧。”
在香江,用“阿”加上“名”还是很正常的搭配。
司机的任务自然落在了凌云身上,他开着太叔莺在香江购置的豪车,前往了附近一家高档餐厅。
这种地方,兴许一顿饭就能吃掉他辛苦一个月的薪水,所以从未来过。
太叔莺把点菜的选择权都交给了凌云,问就是她不挑食。
二人挨得很近,凌云不得不承认,太叔莺是他见过最有魅力的女人,即使是自己的养母陶莹儿都略逊一筹,洛馨月则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,无法作比较。
吃饭中途,太叔莺总是有意无意观察着他,让凌云有些亚历山大。
下午的时候,凌云又陪着太叔莺去见了她在当地的生意伙伴,那位贵妇人的眼睛恨不得焊死在了凌云身上,倒是让太叔莺好一阵调侃。
等太叔莺她们方便时,凌云站在走廊尽头眺望着窗外。
不一会儿,他居然听见了李耀祖的声音。
他循声走了过去,发现李耀祖在外面的洗手池处跟人聊天,那是个满脸愁容的中年男子,正在跟李耀祖哭诉着公司不做人的诸多事宜。
“兄弟,我懂。”李耀祖安慰着男人,“这些大公司就是这样,恨不得让你一天24小时加班嘛,还不给加班费!”
“这就算了,我老娘明明重病在家需要我照顾,该死的公司居然不给我批假条,还说什么任务重……”
凌云本想跟李耀祖打声招呼,看了眼镜子,随后愣住了。
镜中只有李耀祖一个人,那个中年男子的身影压根儿就不存在!
凌云以为是自己眼花了,揉了揉眼睛,再看过去,发现镜中还是没有那个男子的身影!
他是鬼!?
凌云想要开口喊李耀祖,又怕那鬼会对李耀祖不利,就在这时,身后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。
来人似乎很匆忙,不小心撞到了凌云。
“抱歉抱歉!”
她连连道歉,看上去是这家公司的主管。
李耀祖和那个男人又往前走了点距离,由于角度问题,这个女人只能看见李耀祖的背影。
“那是李警官吗?他在跟谁说话?”
“你认识他?”凌云讶然。
“是啊,是我给他打电话的,我们公司最近好像是闹鬼了。”
在听到女人的声音后,原本跟李耀祖聊天的男子突然扭过头,看向了女人。
“都是你,都怪你!我要你偿命!”
那个男子撞倒了李耀祖,化作一道黑影,径直掠向了女人!
凌云无法阻止,只能眼睁睁看着鬼魂钻进了女子的体内。随后,女子浑身皮肤泛青,眼睛也变成了灰白色,露出了诡异的笑容。
“凌云!别让她碰到你!”
李耀祖的声音从后面传来,他刚刚被撞得不轻,枪都飞出去老远。
凌云迅速后撤,他的枪还在车上,并没有带出来,于是立马扑过去捡起了李耀祖的配枪。
打开保险,上膛!
凌云的动作一气呵成,对准了缓慢走来的女人。
“站住!”
女人没有反应,依旧是笑着踱步向了他,还伸出了右手。
“站住!否则我就要开枪了!”
女人依旧没有反应,只是面部表情更加狰狞,速度加快了些许,似乎是适应了现在的身体。
凌云紧紧握着手枪,迟疑着要不要开火。
“凌云!开枪杀了她!”
李耀祖一声怒吼,凌云不再犹豫,当着被动静吸引而来的太叔莺和贵妇人的面,将这个胖女人一枪爆头!
会议室内,李耀祖将擦拭好的枪收进了枪套,拍了拍凌云的肩膀。
“别有太多心理负担,在杂物科,迟早要面对这种事。”
“所以,被鬼附身后,就只有开枪解决这一种办法?”
“至少我们能做的,就只有这么多。”李耀祖拉开椅子坐了下来,“被鬼附身以后,人就会丧失一部分的魂魄,即使鬼离开了,他们的身体也不会恢复,就像活死人一样留存在这个世界上。”
“那鬼呢?”凌云抬起头,不解地看向他,“鬼就能没有代价的任意附身?”
“它们一旦附身后,就无法自主离开,必须通过肢体接触的方式才能附身到下一个人身上。所以,我让你别被她碰到,否则你也会变成它附身的容器。而一旦被附身之后的宿主死亡,那么鬼也会跟着消亡。”
“死去的人呢?它们不会再变成鬼吗?”
“不会,在他们被附体的一瞬间,就永久丧失了化作厉鬼的机会。我们杂物科接触的这么多案件中,都是这样的。”
凌云揉了揉脸,这种眼睁睁看着对方死亡却无能为力的感觉,真是有够糟糕的。
重点是,一旦被鬼附身,就相当于宣判了死刑,就连他们也不例外。
“头儿,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?”
“或许是有的。”
“或许?”
“之前香江这里有很多著名的风水先生,只不过随着时代的推移,他们的活儿越来越少,最后几乎断了传承。如果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大师,还是有机会将它们提前扼杀,避免出来害人。”
李耀祖看了眼时间,从椅子上起来:“好了,我回去写报告了,这次怎么说都出了人命,我还得去跟老大汇报一声。不过你放心,这种事不少见,你只有功,没有过。我先走了,你好好保护太叔莺女士。”
打开门后,李耀祖跟二女点头笑笑就离开了。
贵妇人吓得不轻,她没想到公司大楼内会出这种事,为什么自己信任的主管会变成了疯子,还要袭击警察呢?
太叔莺若有所思,只不过没有当面问出来。
凌云开车送她回了酒店,出了这档子事,凌云建议今天就不要到处乱跑了,待在酒店里会方便一些。
晚餐他们就在酒店里的餐厅吃的,口味虽然比不上中午那次,但也胜过路边的小馆子。
太叔莺用勺子搅动着碗里的汤汁,声音很轻,像是在耳语:“那个女主管,应该是被不干净的东西沾上了吧?”
“没有,你别乱想。”
“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驱魔先生,对付这种事很有一套心得。”
凌云放下碗筷:“你说真的?”
“该叫我什么?”
“莺儿……”凌云觉得说起来分外肉麻。
太叔莺噙着笑:“说起来,这位驱魔先生还跟你是同行呢。”
“同行?”凌云越觉得有些不靠谱,要是同行的话为什么不来杂物科,“他在哪里就职?”
“他在九龙重案组工作,早年间是从内陆过来的,跟我家有点亲戚关系。”
“那位大师怎么称呼?”
“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男朋友,按照辈分的话,得喊他一声九叔。”



